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等2个文件的通知

01.11.2017  23:09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社各直属有关企业:
  为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新网工程”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为做好总社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供销财字〔2017〕4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供销厅字〔2017〕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根据总社《办法》和《通知》要求,将本级供销合作社符合电子商务惠农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项目要求的实施单位名称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上报省社财务审计处工作邮箱;省社直属有关企业请直接上报省社财审处。由省社财审处汇总项目数量,向总社取得相应的用户名及密码后反馈给申报实施单位。
二、所有符合要求的申报实施单位在收到用户名及密码后,须于11月18日前登录“供销合作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coop.tc.com.cn:8080/)”,将申报材料上报中国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并进行洽谈对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对本级供销合作社申报实施单位相关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联系人:苏振中
联系电话:653296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