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

26.04.2016  10:59

   海口网4月26日消息 (记者湘竹 通讯员翁贤军 黄彬)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近日,经省委同意,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省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季度对所分管或联系的单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进行填写上报。各地区各单位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情况汇总后,需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通知》强调,谈话提醒不同于日常谈话谈心和任前廉政谈话,应当采取“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的方式,以“六大纪律”为戒尺,冲着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去,做到点准穴位、戳到麻骨、谈出辣味。通过“咬耳扯袖”,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群众中有不良反映、口碑较差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其正视问题、分析原因,防患于未然;通过“红脸出汗”,对发生违纪行为但不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并批评教育,要求其提出措施进行整改。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通过开展填报工作,不断强化自身“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各级纪检机关要把报送情况作为“一案双查”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要求填报或长期“零报送”,其分管或联系单位不正之风蔓延,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