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远固本强基石——各地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农村党建纪实

21.11.2015  16:38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6月在贵州调研时强调

  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今年6月,时隔25年,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座谈会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突出强调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具体生动地回答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任务要求和政策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对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高度重视。

  谋远固本抓基层,与时俱进强基石。近半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在补齐“短板”上出实招,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困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多年的难题,撬动了抓基层打基础,形成了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态势和浓厚氛围。

  让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立起来

  抓好基层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针对认识模糊、工作偏差和软弱涣散等问题,各地树立鲜明导向,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整顿建设,着力增强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凝聚力。

  发挥“堡垒”战斗力,理顺领导体制是前提。湖北、广东等10省区市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浙江、四川等地实行村级配套组织人选由党组织提名制度,推行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或党员担任村经济合作社等组织负责人,明确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所在村党组织领导。西藏、新疆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宗教事务管理负责人、村党员担任寺管会成员制度,加强党组织的领导。

  为完善工作机制,各地普遍建立村务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村级“四议两公开”,强化党组织主导权。广东明确村党组织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等“四项权力”。河南、重庆等地出台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

  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在服务群众中落实和体现。各地普遍推动涉农部门和乡镇服务项目下沉到村,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乡镇干部驻村服务、村干部坐班值班等制度,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服务机制中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甘肃、青海等地要求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每天不少于6小时定人定点办公。新疆用3年时间,每年抽调20万名县以上机关干部,组成1万多个工作组,派驻到全区所有村和重点社区,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基层组织、推进去极端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整顿软弱涣散强根基,严抓严转见实效。为建立整顿机制,各地普遍明确,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今年共计6.1万个。黑龙江规划3年集中整顿、全面提升,吉林对村党组织“空心化”、党员“家族化”问题专项整顿,福建选派6000多名干部蹲点整顿,广西实行常态化销号式整顿。同时,各地借鉴浙江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经验,普遍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加快完善村务监督机制,是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必要条件。针对机构设置不规范、运行不顺畅、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各地普遍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提高村务监督实效。

  目前,25个省区市已全部建立村监委,其余6个省区计划在年底前全部建立。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福建5省区市结合今年村“两委”换届,同步规范村监委建设。河北、山西等14个省区市对去年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未组建村监委的抓紧组建。辽宁、山东等27个省区市出台加强村监委建设的意见,明确组织设置、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和程序等。山东、江苏等省统一建立“三资”管理平台,加强村监委对集体资产发包、集体收入分配、公共土地利用、专项资金发放的重点监督。浙江全面建立农村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行使流程图,村监委对照清单和流程全程监督。山西、海南等地制定村监委工作细则,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全程监督。广西、重庆等地按照村办公经费20%的比例,配套村监委工作经费。

  与此同时,上海、贵州等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山东、河南等地建立重大村务决策听证制,江西、湖北等地普遍建立村民理事会,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新机制。

  ……

  随着一个个体制机制“组合拳”频频打出,各地抓农村基层党建的底气更足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得到强化。

  让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队伍强起来

  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建强骨干队伍是关键。各地针对基层党建力量不足、能力欠缺、管理不严等问题,加强总体谋划和具体指导,在基层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不断优化,提升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拓宽思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北京制定村“两委”干部5年、10年定向培养计划,重点从在校大学生、优秀青年农民中培养选拔村干部。江苏、海南、宁夏等地明确,每个村至少培养2至3名4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的后备干部。安徽计划用3至5年分别培育省市县三级示范村党支部书记500名、2000名、3000名。与此同时,为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干部或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浙江提出2016年乡镇换届时每个县有1名以上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四川、贵州等地规定每年定向考录比例不低于15%。

  开展教育培训,是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能力的必要之举。各地普遍把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建立健全以县级党委为责任主体的轮训机制。从今年起,贵州每年开展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集中轮训。河北实施“万人示范培训”计划。辽宁、安徽等地对农村优秀青年集中培训,择优选拔进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永葆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本色,从严管理是关键。吉林、新疆等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湖南、江西等地专门制定村干部管理办法,从任期目标、年度考核、任职年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山东、重庆等地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探索不胜任村干部、村民代表退出机制。

  此外,各级今年以来共选派16万名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实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全覆盖,建强基层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成效十分明显。

  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各地针对年龄老化、活力不足、管理松弛等问题,着力在培养发展上倾斜、教育管理上从严、方式方法上创新,更加注重平时和细节,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为加大农村党员发展力度,黑龙江专门制定发展35岁以下农村党员规划,对发展外出农民工入党实行计划单列。河南明确,每村每年至少培养2至3名入党积极分子。福建、江西等地要求,每村每年从“80后”青年农民中至少发展1名党员,重点解决部分村3年未发展党员问题。西藏、青海等地推行发展农民党员“双推双选”制度,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近亲属报告制度。

  为严格规范党组织活动,各地普遍从落实“三会一课”入手,要求村党组织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活动、每半年讲1次党课、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和党员轮训,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山西、江西等13个省区市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集中活动。辽宁实施党员骨干培训计划,每年培训农民党员致富能手1万名。

  探索创新党员管理方式,各地普遍借鉴浙江“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经验,探索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和先锋指数考评。上海、福建等地引入“互联网+”模式,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网络平台。河南、甘肃等地完善流动党员“双联双促”动态管理机制,乡、村党组织明确专人每年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1次、每季度与外出务工党员联系1次。山西、新疆等地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出口”,保持先进性纯洁性。

  让基层基础保障实起来

  抓基层打基础,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保障。针对经费投入不足、落实不够、保障水平不高、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各地提高思想认识,下定更大决心,拿出真金白银,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辽宁、江苏、浙江以省委全会名义作出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山西、黑龙江等13个省区市专门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意见,安徽、西藏等14个省区市出台专项意见,针对性强、含金量高。

  提高村干部报酬,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目前有19个省区市明确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标准,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河北、内蒙古、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大幅提高村干部报酬,增幅都在40%以上。天津、安徽等12个省市出台了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对连续任职满两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按照任职年限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贴。

  多渠道筹措资金,让村级组织有钱办事。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新疆等6个省区市村办公经费达到年均10万元。广西、云南等15个省区明确提出,3年内村办公经费达到5万元以上。14个省区市设立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福建、广东、四川、西藏等7个省区市每个村超过5万元。19个省区市专门出台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吉林省连续5年由财政每年安排6500万元重点扶持1000个村,江苏省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创新运营和收益机制等方式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四川省规定可用建设用地指标的10%优先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免征集体企业所得税等,增强村级“造血”功能,提升自我保障能力。

  与此同时,各地针对乡镇职能弱化、党建力量不足等问题,普遍配齐乡镇党务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建设的措施办法,健全乡镇直接抓村、资源力量下沉到村的工作机制。在县一级配齐组织员,在乡镇配备1至3名党务工作者,明确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专门抓党建。辽宁、广西等11个省区在乡镇设立党建工作站或党建办公室,保证党建工作有专人抓。海南、宁夏等省区明确,到2016年乡镇换届时保证乡镇抓党务工作力量不少于3人。探索扩权强镇,按照责权利统一、人财事配套的原则,推动县级相关部门把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强化乡镇职能。浙江省下放财权和要素配置权,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4个平台。湖南省理顺乡镇站所管理体制,将“七站八所”人财物下放到乡镇管理,着力破解乡镇管理条块分割、条强块弱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赋予乡镇更多服务资源和手段,建立“好事让基层组织办、好人让基层干部当”的制度。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经验,落实省市县乡党委书记“四个走遍”制度,促进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基层,为民办事服务,有效推动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

  让农村党建责任严起来

  强化基层党建,关键在严格落实。针对不好定性、不好量化、不好问责等问题,各地普遍列出清单,以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强化市县乡党委主体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把抓好基层党建落到实处。

  湖南、宁夏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层层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安徽列出全省农村基层党建12个方面50个突出问题,明确解决时限和责任单位。广西各级党委书记领头实施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直接解决“老大难”问题。

  为强化考核问责,各地在全面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基础上,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北京、山东等地将抓基层党建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和任职考察中。湖南在市县乡三级党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把农村基层党建权重分别提高到10%、20%和30%,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河北采取“函询、约谈、建档、反馈、通报、问责”6条办法督促责任落实,去年以来直接函询34名县委书记,约谈4名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贵州、西藏等13个省区市,建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参与的农村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北京市明确县区委农工委重点协助组织部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吉林、重庆等地规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各地以联席会议为抓手,正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做好农村工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各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大意义。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百姓放在心头,把责任扛在肩上,建设美丽乡村,努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