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家公司生产校服质量不合格被罚 校服怎么选

11.01.2018  09:30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可仍然有商家生产出不合格校服。日前,海口质监局对衣服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抽查,发现两家公司生产的校服不合格,还有一家公司生产上衣不合格,被质监部门重罚,并且不允许不合格批次衣服进入市场销售。南国都市报记者林文泉实习生曾滢西

      两公司生产校服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近日,记者从海口质监局获悉,该局在2017年5月份对海口元嘉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针织学生服(秋装上衣、110#合格品B类)进行监督抽查,经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省质检所)检验为一般不合格(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数量共计100件,销售价格20元/件、成本价12元/件,货值金额共计2000元。

      海口质监局认为海口元嘉利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法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遂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针织衫学生服,并罚没2800元。2017年5月份,海口质监局对海口通通美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针织学生服(厦装裤子、110#合格品B类)进行监督抽查,经省质检所检验为一般不合格(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数量共计50件,销售价格30元/件、成本价24元/件,货值金额共计1500元。质监部门认为该公司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针织衫学生服,并罚没1800元。

      2017年6月份,海口质监局对海南靓影时装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上衣进行立案调查,发现监督抽查其生产的上衣,经省质检所检验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为纤维含量。质监部门认为该公司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上衣,并罚没22800元。

      校服质量如何把关?

      对于校服如何进入校园,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15年6月份实施《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校服市场就放开了。

      《意见》规定,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向所在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各地质监部门所属专业纤检机构要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校服如何挑选?

      《意见》规定,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吸收专业组织和人员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校服选用采购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各校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等。

      校服也有“黑名单”

      《意见》规定,各地质监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的情况,依法查处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5年的检查中,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都属于瑕疵,质监部门并没有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目前海口市尚无校服企业“黑名单”。

      海口质监局表示,校服企业一年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将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此次发现的两家校服企业生产不合格校服,事后进行复抽检查,校服显示是合格,所以才没有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