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85%人力一线办案

02.01.2015  09:07

  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1日电(记者傅勇涛)1月1日起,海南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内容包括改革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法院、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管理等,确保85%的司法人力资源在一线办案。

  据了解,根据中央政法委批准的《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5年1月起,海南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85%的司法人力资源在一线办案。二是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职业保障体系,并试行法官、检察官延迟退休制度。三是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责任制,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四是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和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机制。

  根据试点方案,海南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健全预算管理机制,落实和加强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等。

  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方面,建立以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主审法官对其独任审理的案件自行签发裁判文书,承担办案责任。强化合议庭负责制,院长、庭长原则上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同时,建立法官、检察官执法办案档案,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惩戒追责,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