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下月启动 85%人力到一线办案

30.12.2014  10:24

   今天(29日)上午,省委政法委在海口召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动员大会,强调要着眼全局,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当作推动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难得机遇,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毛超峰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据了解,根据中央政法委批准的《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5年1月起,全省各中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各检察分市院及所有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85%的司法人力资源在一线办案。二是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职业保障体系,并试行法官、检察官延迟退休制度。三是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责任制,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四是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和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机制。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健全预算管理机制,落实和加强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等。

  毛超峰在会上强调,要切实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勇气和信心,扎实推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政法、党管干部、党管队伍的原则,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要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改革的大局观,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推进改革;要坚持循序渐进,紧密结合实际,遵循司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出席会议。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分别就全省法院系统和全省检察院系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了发言。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制图/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