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布第2号总河湖长令

28.05.2022  19:25

  本报讯 (记者孙慧)近日,我省发布第2号总河湖长令,要求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重点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有行洪任务的河道。总河湖长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在今年5月31日前,全省要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在今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主要排查涉及妨碍河道行洪的10类突出问题:一是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二是阻水片林,主要包括阻碍河道行洪的成片林木、高秆作物等;三是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交叉建筑物,主要包括修建的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妨碍行洪的设施;四是侵占、缩窄河道问题,主要包括修建围堤、生产堤等侵占河道,防洪堤、护岸工程建设缩窄原河道,河道内开垦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五是在河道里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抬高河道原地面高程;六是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七是不统一治理河道,只治上游不治下游,只治城区不治郊区;八是行政区划交界河道出现都不管的“卡口”;九是不按照要求逐级、逐河段明确河湖长;十是未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列入河长制工作目标等。

  据介绍,各级总河湖长是各行政区域排查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各级河长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作为巡河履职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人工巡查等多种手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省河长制办公室将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过程、督细节、督实效。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将纳入我省河湖长制2022年度考核。

原标题:我省发布第2号总河湖长令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