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斯·观海台1号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05.06.2014  17:35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柏斯·观海台1号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柏斯·观海台1号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全本,请来电联系。

  一、公示时间:(2014年6月5日—— 2014年6月1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柏斯·观海台1号二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口苏格兰柏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柏斯·观海台1号项目原名苏格兰花园,位于海口市长信路10号

建设内容和投资:总用地面积7263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205.96平方米。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已通过我厅竣工环保验收。目前二期工程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分期验收的规定,本次对柏斯·观海台1号二期项目进行验收。鉴于该项目入住率未达到75%,因此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预验收。

柏斯·观海台1号二期项目占地面积12539.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70.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A栋商务楼、 B、C、D栋商业楼、地下室工程。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达到36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2%。

验收监测单位:儋州市环境资源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苏格兰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监字〔2007〕15号)的要求,落实了三级化粪池、垃圾筒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三、预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柏斯·观海台1号二期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监测报告》(儋环监验字〔2014〕第01号)表明:

(一)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项目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中的一级标准。

(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有关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管理检查结果:项目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管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通过了海口市水务局城市排水竣工验收(海水务〔2013〕1380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