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3.12.2017  08:30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8年1月26日至31日在海口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海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海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海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九、选举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海南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决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