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召开海南省省本级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布置会

30.11.2016  16:34

海南人大网消息(吴奇功)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依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高审查监督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监督工作机制的规定》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于11-12月份开展对2017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查工作。

11月28日,财经工委就如何做好海南省省本级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召开人大部门预算审查工作会议,布置审查工作有关事宜。会议由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徐庄同志主持,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机关巡视员张德铜同志就如何全面实施新预算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讲话,财经工委预算处作工作方案说明及部署审查有关具体事宜。省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出席会议。

布置会指出,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和省人大经济监督机制要求,为更好地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熟悉对口联系部门业务的优势,增加部门预算初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明年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常委会各工委负责审查对对口联系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预先审查。各工委开展部门预算审查时根据需要可成立部门预算审查小组,邀请本行业省人大代表、工委委员或预算项目实施后的受益人参加,确保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考虑此次常委会各工委是首次开展此项工作,财经工委将安排人员协助各工委预算审查小组开展审查。在审查的方式方法上,各工委可根据实际,选择全部或部分对口联系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也可采取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综合审查和单项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或者选择某项项目支出或专项支出进行审查,探索和熟悉审查方法。此外,根据各工委的工作实际也可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走访调研、集中汇审、召开项目受益人座谈会及其他方式进行。目的是增加参与度和知晓度,增强预算的公开透明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为人代会大会审查财政预算提供参考和服务。

此项工作计划于2016年12月底前,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汇总各工委的预先审查意见,作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本级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意见,一并向省财政厅和被审预算单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