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 东方获评“第二届海南省文明城市”

06.02.2021  13:50

  2月5日上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海口召开,东方市荣获“第二届海南省文明城市”称号并受到表彰。市委书记田丽霞参加会议并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受“省级文明城市”授牌。

  近年来,东方市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高城市建管水平和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重要抓手,统筹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建立起“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建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

  在创建过程中,东方建立高位负责、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强化监管、举一反三的督查机制,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培树活动,实现志愿服务“机制化”,构建社会宣传大格局;同时推动社会民生日益改善、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平安东方建设持续良好,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东方市委书记田丽霞:东方市被评为“第二届海南省文明城市”,这对我们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我们通过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城乡环境面貌和社会文明程度都呈现了可喜的变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大力实施1159工程,利用三年时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拿到这块金字招牌。

  据了解,在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中,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争先创优,先后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省级先进单位。在此次表彰大会上,东方市新龙镇上通天村、八所镇上红兴村、板桥镇新园村、华侨经济区河边队、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东方市八所镇丁志芳、肖玲、李富荣、王道南家庭、东方市铁路中学、东方市第一小学、东方市第六小学、东方市第七小学分别获评第六届海南省文明村镇、第六届海南省文明单位、第三届海南省文明家庭和第二届海南省级省文明校园称号。这些获评先进的单位表示,获此殊荣倍受鼓舞,振奋人心,今后将立足新起点,再接再厉,保持荣誉,再创辉煌。

  东方市新龙镇上通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符贞道:接下来,我们要大力整治我们的村容村貌,规范村民言行举止,保持这次获得的荣誉称号,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东方供电局总经理翁时军:我们将借此为契机,全心全意继续做好电力供应和为民服务工作,坚定不移践行人民电业人民的服务宗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东方地方经济腾飞保驾护航,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