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营业执照及未经备案销售口罩 海口有人被罚没款3131元

21.05.2020  17:29

      未取得营业执照及未经备案的情况下,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销售口罩,共获得差价款1131元。5月21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了解到,王某慧未取得营业执照及未经备案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被罚没款3131元。

      3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民反映,对王某慧违法销售医用外科口罩和测温枪进行核查。经核查,王某慧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未经备案的情况下,在海口市某小区业主微信群中销售口罩,销售单价7元/个,运费平摊0.1元/个到付,未发现王某慧销售测温枪的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经查实,王某慧在个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及未经备案的情况下,于2月9日通过账户名:王某慧,以支付宝转账付款给王某某17400元(转账摘要:医院外科口罩3000只货款),购买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规格:9.5cm×17.5cm,生产许可证编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34号,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62640688号,共购进150包,每包20个,合计3000个,进货金额共17400元,平均每个进货单价为5.8元;全部运费309元,平摊每个0.1元。

      据介绍,2月12日,王某慧通过快递收到上述医用外科口罩3000个后,通知业主在小区领取,收款方式:王某慧通过个人的微信转帐和扫二维码付款方式收款。根据王某慧提供的收款凭证确认王某慧收到小区业主购买1000个口罩的销售款7000元(未含运费),运费31元,扣除所售口罩的购进成本价5900元(含平摊每个0.1元的运费),王某慧销售口罩共获得差价款1131元。除去库存200个,剩余1800个口罩根据王某慧的陈述,已分别捐献海口市某幼儿园等单位(没有捐献证明)和自用。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王某慧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未经备案的情况下,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该局于5月8日依法给予王某慧没收违法所得1131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