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口打违亮点多 国内一线城市来“取经”

04.01.2015  10:33

      原标题:海口2014打违亮点多 国内一线城市来"取经"

      2014年,海口市打击违法建筑工作呈现六个亮点:一是初步建立并有效运行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巡查、报告违法建筑工作机制;二是对违建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查处等工作环节初步实现了网上全程实时监控,形成了“天上拍、地上巡、网上管”的打违管理新模式;三是以往新建路段、棚改片区和重点项目周边成规模、大片新增违建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小产权房、外来资金介入建设的新增违建大幅度减少;五是大体量违建已明显减少;六是在2013年拆除226.8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14年又拆违137万平方米。在收获打违成绩和经验的同时,广州、无锡、深圳等地纷纷向海口市“取经”。

      2014年以来,海口市打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年活动三个目标,深入推进防违控违和查处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市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使用违法建筑监控子系统,对违建的防控进行全程监控和全过程记录,使违建无处可藏。

      着力“建”:构建违建防控机制

      2014年,海口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办法》、《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暂行办法》(即“两个办法”),海口市市政市容委贯彻“两个办法”,明确了各区各部门防违控违的红线和高压线。各区及城管部门分别制定了《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巡查日记》、《信息报送制度》、《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考核细则》等制度。

      海口市各区、各部门切实建立了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市、区、镇(街)、村(居)四级防控责任,形成新型网格化巡查发现机制。同时,实施网上监管,通过整个违法建筑防控和查处的各个环节,巡查、发现、报告、制止、查处等,以信息化手段,在违法建筑监控信息系统内完成。

      明确担负四级巡查报告工作单位的职能、职责,巡查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指定专人巡查工作情况录入违法建筑监控系统;建立了每月工作信息报市委、市政府、市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制度,初步形成了市、区联动监察机制。目前,市职能部门、各区、镇已建立专门防控巡查队伍,明确了责任,形成了市、区两级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机制体系。

      认真“巡”:督查督办新增违建

      2014年,海口市市政市容委与市“五大办”、市城管支队共同成立了5个违建巡查小组,对主城区内16条重点路段、20个重点片区和14个重点项目周边进行重点巡查,发现违建共395宗12.7万平方米,并在系统上督办违建836宗29.33万平方米。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建立了信息报送监管机制,每月一次月评会,向市、区各防控单位通报违建的防控情况;按“两个办法”的规定每月都从监控系统中汇总数据,将防控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市纪检监察。各区和市属相关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相关防控制度,积极与市市政市容委联系进行培训,努力构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机制体系,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创新“试”:试点违建分类处置

      据介绍,违法建筑有8类(小产权房、自住私宅、世袭宗地、危房改建私宅、农村集体留用地用房、企业违建用房、学校违建用房、因城市改建项目抢建),而自建自用这类的违法建筑占很大比例。目前海口市存量的700多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中,自建自用的约有550万平方米,对这部分违法建筑的处置必须要多方考虑。因此出台《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明确规定对以获取补偿和非法牟利为目的而建设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对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且存在消防、食品等安全隐患、非法经营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村民满足居住需要和为保障生活来源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建筑予以暂缓拆除,既增强了打违控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顺应了群众改善民生的需求,做到“拆违不拆民心”。

      为确保分类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海口市分别选取了秀英区海秀镇儒益村、龙华区城西镇山高村、琼山区府城街道办甘蔗园社区、美兰区白龙街道办美舍社区为试点单位,于2013年12月底同时启动试点工作。市打违指挥部抽调公安、法院、司法、规划、国土、住建、法制等单位人员,成立分类处置督导机构,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督查指导,研究解决方案。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土地、分户的等问题,印发两个补充通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意见,有力推动了分类处置工作。2014年9月,试点工作结束,秀英区海秀镇儒益村465户房屋、龙华区城西镇山高村480户房屋、琼山区甘蔗园社区484宗建筑、美兰区白龙街道群上村583宗建筑全部作出分类处置工作意见公示。分类处置工作得到村民的认可,目前分类处置工作已在全市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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