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01.08.2014  12:58

琼建审批〔2014〕136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改善我省建设投资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取消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审批事项中的“混凝土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2项资质的审批。
  二、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主管部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市县要认真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