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支部学习制度》的通知

26.10.2018  11:42
省社机关及直属(合作)企事业各党支部: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支部学习制度》已经省社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结合省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组织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非中共党员同事参加。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尤其是习总书记2013年4月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4.13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7月关于“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以及2016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海南省直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标准规范》等党建方面理论知识。
三、党支部学习的时间
    各党支部每月要开展1-2次学习教育,全年学习教育次数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集中学习时间由支部自行安排。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主持人决定。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和学习研讨等形式进行学习。
五、学习要求
    (一)党支部每年年初要按照机关党委统一印发的政治理论学习方案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职工个人要按照学习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二)党支部要实行学习考勤制度,个别党员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主持人或组织委员请假,还要主动补课。
    (三)党支部学习内容要认真做好记录,要适时组织抽查党员的读书笔记、学习情况和学时档案,并督促党员认真填写“两学一做”个人学习教育学时档案。
    (四)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合理处理工学矛盾,坚持自学,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每年至少要自主选择读两本好书,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五)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转观念、出思路、做实事、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