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海口发布“全民禁烟令” 发现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可举报

13.02.2019  22:21

  2月12日下午,海口召开社会文明大行动及“双巩”工作座谈会,公布了《海口市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方案》),呼吁全民参与禁烟控烟,计划聘请社会人员参与其中。此外,《方案》鼓励市民通过12345、66760200投诉热线或城市管家等渠道举报投诉公共场所吸烟等违法行为。

   指定公共场所不能吸烟 宣传教育将入户到村

  《方案》划定了控烟禁烟范围。据悉,在医院、影剧院、候车(机、船)室、大中型商场、会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未成年人集中学习、活动的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禁止吸烟。在禁烟区域外,《方案》要求要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加大控烟力度,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管理。

▲网络配图

  为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海口成立了市委副书记鲍剑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控烟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主任刘名松兼任,成员从市城管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城警支队、市爱卫办、市城管督察支队抽调组成。

  《方案》要求,各镇、街要在各个(村)居委会都要设置控烟禁烟宣传专栏,开展健康控烟禁烟宣传教育,开设吸烟危害健康宣传,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禁烟违法宣传,进村入户宣传,在醒目处悬挂横幅标语。同时,全市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开展相关区域领域的宣传工作。

   “严管重罚+社会监督” 全民参与控烟禁烟

  为保障禁烟控烟落到实处,《方案》从严管重罚和社会监督两个方面出发,呼吁全民参与其中,对公共场所吸烟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所管辖行业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巡逻管控,形成常态化控烟巡查管理机制,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监督员等要对公共场所吸烟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并依法进行拍照取证,交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依法依法严管重罚。

  《方案》提出要聘请社会人员参与控烟禁烟。各区要通过招聘、组织控烟志愿者、聘请爱国卫生监督员等方式在指定区域内检查、监督控烟禁烟工作,并依据实际情况向有关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同时,《方案》鼓励市民通过12345、66760200投诉热线或城市管家等渠道举报投诉公共场所吸烟等违法行为。

  据悉,海口市控烟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对控烟禁烟活动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督促整改。做到月检查、季通报、年总结,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控烟禁烟工作将被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形成有效监督评价机制,有力促进工作落实。

  根据《方案》部署, 1月30日至2月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2月21日至4月30日,全市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以后,全市将进入常态管控阶段,巩固整治成果。

  举报投诉联系电话12345、66760200

   公共场所为什么要禁烟?

  一、公共场所二手烟危害他人健康

  吸烟有害健康,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但你知道二手烟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吗?吸烟时,烟雾中的有害物质1/3被自己吸收,其余有害物质随烟雾飘逸在空气中。生活在这种烟雾环境中的人,就会被动地吸烟,吸入有害物质。特别是妇女、儿童及体弱的老年人,吸入烟雾后可能诱发各种疾病。

  公共场所通俗地讲是指会议室、接待室、餐厅、剧院、电影院、阅览室、候车室、医院等带有有封闭性的人群集中活动的场所。在这些密封性的公共场所吸烟,二手烟造成的危害比较严重。

  二、吸烟者侵犯了公众权利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一种普遍现象,例如,不可以在公交车上吸烟,不可以在教室里吸烟。如果有人在公交车上吸烟,会对周围人的健康造成伤害,因此很多人都同意禁止在公交车上吸烟的规定。如果车厢里的空气产权得到清晰界定,那么吸烟者便侵犯了其他人拥有新鲜空气的权利。在技术层面上来说,我们无法阻止公交车上的空气流通,因此进行清晰的界定就有困难。

  既然无法对公交车上的空气进行界定,拥挤的公交车上只能选择禁烟。尽管很难把车厢里的空气界定清楚,但是不管怎么说,空气还是属于全体乘客的。因此,一个人要想在公交车上吸烟,那么就必须把这辆车包下来。这样的话,整个车厢里的空气就属于他了,他想吸烟就吸烟。这个道理很简单,我们不可以在公交车上吸烟,但是可以在自己的私家车上吸烟。

  因此,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损害自己的健康,使其他人因被动吸烟受到伤害。在法律上而言,吸烟者也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所以,公共场所必须禁止吸烟。(王辉)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