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词典中,不该有“冷衙门”概念

22.05.2014  15:10

  反腐不能抓大放小,留下“清水衙门”的盲区,也只有360°无死角的反腐,才能构筑低容忍的反腐红线。

  一笔扶贫款从市到县被侵吞40%,从县到乡又被克扣40%;一张小农机具秧盘的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据新华社报道,近年来,随着一些官员因贪腐落马,这类“”门“”贪现象不断涌现。

  在不少人看来,扶贫办、农技站等,就是典型的“清水衙门”。可连3分钱都不放过的乱象,却让不少人眼镜大跌,这种“蚊子腹内刳脂油”的做法,真算得上是“勿以款小而不贪”。但真别小看这“抠得很”的贪腐行为,所谓集腋成裘,它若积少成多,照样会挖公共财政、政府公信的“墙脚”。从性质上讲,这也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从行为后果看,它同样侵犯了民众利益。

  实质上,腐败向“清水衙门”蔓延,也表明“清水”不清,照样有油水可捞。应看到,近些年来国家政策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了民生投入力度,这也使得一些冷衙门变成香饽饽,说其“清水”只是伪命题。而只要是有油水,而对应的监督制衡又没跟上,它就难免被侵蚀。这也是“权力腐化”的常见规律。

  没错,比起“炙手可热”的能源领域等,作为“清水衙门”的农科站等出来的“蝇腐”,确实在眼球冲击力上“逊爆了”。但蚁蛀同样不可小觑:所谓“鱼有鱼道,虾有虾道”,若只将反腐之手伸向肥得流油的部门,而忽略了这些“”门,恐怕会养痈成患。这就需要反腐不分部门、不留死角,“抓大放小”本质上还是留下反腐盲区。

  而监督不留死角,也需要在完善相关审批、验收、审计等监管制度之余,实现源头预防的零遗漏,实现反腐制度设计的立体化。不仅要自内而外,由党纪、法规筑起反腐围墙,还要由外而内,形成多元互动监督格局,打破“灯下黑”反腐困境。不管是部门“一把手”,还是小到发放补贴之类执行端的公职人员,都要被收束到强效约束下。试想,若实现对相关财政资金的“毫厘必争”式监管,公开财政补贴的“明细账”,“三分钱的腐败”能逃脱法眼?

  在反腐语境下,就不该有什么“冷热衙门”之分,也只有360°无死角的反腐格局,才能构筑起低容忍的反腐围栏,让大小官员才不敢越贪腐雷池。这时候,“”门“”贪自然也没了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