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耕地保护“双效”凸显

17.02.2016  20:12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周怀龙)在“十二五”收官之年,国土资源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把握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落实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要求,在保障科学发展中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面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管护水平,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取得积极进展,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分析评估,提出并下发106个重点城市周边划定初步任务,制定论证审核工作方案,加强划定工作培训和指导,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督导,为严守耕地红线、促进城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形态和格局,发挥重要作用。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继续推进14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十二五”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03亿亩;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信息报备全链条管理;规范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督促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监测水平。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进一步规范稳增长重点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占补平衡行为;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在确保补充数量到位的前提下,研究探索“补改结合”方式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政策性文件,依法及时保障用地需求。优化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大设施农业支持力度,为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用地审批速度进一步加快,稳增长用地得到有效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严格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严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压缩办理时限,建立用地审查快速通道,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全力保障了稳增长调结构政策落地。2015年,共完成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十三批次509件,批准用地总面积177万亩,批准重点项目用地同比增长36%;批复国家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109件,面积11.96万亩;完成建设用地预审260件,提前完成27个重大水利项目、60个重大铁路项目用地预审;符合条件的用地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在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中,国土资源部按照严控用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对规模偏大、超规定标准用地进行严格核减,促进存量土地的利用、不占或少占耕地。共批准101个城市建设用地34867.66公顷,核减不合理用地2267.98公顷,其中耕地1057.04公顷;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存量用地占比进一步提升,用地总量和建设占用耕地量减少。

  完善保护制度、健全责任考核体系,严守耕地红线的共同责任进一步落实。2015年,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激励性保护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机制进一步深化,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在一些省份得到有效探索;通过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章立制,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梳理完善;推动开展各省(区、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自查及核查工作,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共同责任进一步深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