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8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5-03-01-255(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8月14日12:00-18:00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一楼大厅报到,8月15-17日在信息楼三楼多功能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国高血压联盟主席吴兆苏教授,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吴明教授,同济大学医学院李新明教授,国家心血管中心王增武教授,国家心血管中心张林峰副研究员,海南省人民医院马建林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国人心血管病发病风险评估;
(二)药源性高血压;
(三)高血压联合治疗方案及循证医学依据;
(四)介入技术在高血压治疗中的应用;
(五)H型高血压防治进展;
(六)保护内皮功能在高血压防治中的意义;
(七)J型曲线及降压底线的认识和争议;
(八)定安县个点心血管疾病患病率调查研究培训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8月13日前将《“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心内科王圣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876010801。
附件:“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
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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