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参加婚礼摔伤 白沙一酒店被判赔14万元

11.11.2015  17:24

  王女士在白沙黎族自治县某酒店参加婚宴时摔倒受伤,要求酒店赔偿,该酒店认为他们已经做好安全警示和保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王女士将该酒店告上法庭。近日,白沙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此案,要求酒店承担60%的责任,赔偿王女士14万多元。

  去年王女士在白沙某酒店参加婚宴,从洗手间出来时,因洗手间的地面、台阶与地台均铺设米黄色瓷砖,她误认为台阶和地面平行,踩空摔倒。她被送至县医院救治,后转入解放军第187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王女士因摔倒致右上肢损伤构成八级伤残。为此,她向白沙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7万余元。酒店辩称已尽到安全警示和保障责任,而且洗手间铺设的都是防滑瓷砖,酒店认为王女士摔倒是因其缺乏安全意识造成的,所以要求法院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白沙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酒店洗手间台阶和地面瓷砖颜色一样,容易让人产生视觉误差,存在安全隐患,且当时现场并无安全警示标识。认定酒店应承担60%的民事责任,判决酒店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合计14万余元。(通讯员康忠强 记者陈栋)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