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副主席郑有基率队到东方、乐东、琼中、定安等市县调研协调解决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事宜

25.11.2015  20:00

      11月17日至18日,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郑有基到率队东方、乐东、琼中、定安等市县就落实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琼财库〔2015〕1743号),进行工作调研,协调解决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事宜。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财务行为,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多方沟通协调,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一、足额计提安排工会经费;二、规范工会经费划拨管理;三、独立核算工会经费,做到工会经费单独开户、独立核算,不得将工会经费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当地会计管理中心核算和管理;四、加强工会补助资金监管;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预算、划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海波和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菁的指示,郑有基率省总工会财务部长陈皓和办公室调研员潘硕儒到东方、乐东、琼中、定安等市县就《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就确保《通知》的贯彻落实与这些市县党政有关领导进行沟通。郑有基强调指出,当前,基层工会建设和服务农民工是工会重点工作。随着农民工入会的增多,基层工会要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开展农民工培训、农民工帮扶等方面需要  “真金白银”。各级工会必须加大经费收缴力度。同时,工会自身资源有限,做好工会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希望当地财政予以落实《通知》精神。

      东方市市长邓敏表示,近期将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通知》的贯彻落实措施,以支持工会工作。

      在乐东县,县长李永群和分管党政领导,与郑有基等座谈,就《通知》的贯彻落实进行沟通,表示将尽快按通知要求解决经费划拨问题。

      在琼中县工作协调会上,副县长冷毅表示《通知》下发及时,将从2016年起,每年年初按预算足额划拨工会经费,决不要挤牙膏式的划拨,以保证工会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在定安县,党政分管领导在座谈中表示,尽量克服困难,按通知要求办,保证工会工作需要。

      东方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符世经、乐东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林振康、琼中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樊朝睿、定安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陈明永和市、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等陪同调研。

      据了解,目前海口、三亚、陵水、万宁等市县已表示2016年将按通知要求把工会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