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局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11.11.2015  17:28

  为减少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和服务群众,从10月15日起,白沙县局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将食品经营许可(不含保健食品)、第三类餐饮服务单位行政许可由局机关下放到乡镇所。目前,白沙县局管辖区内,经营场所面积(不含仓库)在1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平米)的食品经营店,经营场所面积在150平方米或者就餐人数在75座以下的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由乡镇所负责受理和现场核查,符合发放证条件的负责发证。截止11月9日,乡镇所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11份,发证11份,较好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