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出台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暂行规定

29.07.2014  20:05

  我县在加快硬性引进人才充实人才队伍的同时,增强柔性引才力度。日前,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

  《规定》共分15条,除了明确引进人才在薪酬、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的优惠政策外,还进一步提高了住房补贴的资助和奖励性奖金标准,强化了政府在人才引进、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保证了高层次紧缺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有发展”。概括起来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引进人才资金来源。由我县财政资金拨付的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引进人才资金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划拨至引才单位;企业引进人才薪酬由企业自行承担,但同样享有本《规定》中的奖励性奖金,如住房安置费、生活补助等。

  二是加大保障服务力度。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我县单位签署5年以上工作合约的,县政府资助20万元-30万元的住房补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经济待遇外,县政府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五年的生活津贴,并享受随迁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优惠待遇。

  三是提高人才奖励资金额度。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我县工作期间多出成果、多做贡献,明确规定了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励、新产品或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奖励3—10万元的奖金。

  《规定》的制定和深入实施,将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投身我县经济社会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县综合竞争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