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自我评价情况公示

03.05.2016  18:21
   海南省住建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部署,坚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中心工作两手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强化服务,改进作风,积极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认真兑现公开承诺,坚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中心工作两手抓、双成效
  我厅坚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中心工作同部署、两手抓,较好地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有效兑现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8项公开承诺。
  (一) 全力抓改革创新,“多规合一”等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海南是全国唯一的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省,我厅作为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机构,全力推动全省“多规合一”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制完成了《海南省总体规划》,协调整合并编制完成《海南省战略空间布局研究》等3个专项研究成果。我厅行政许可由26大项76子项精简为15大项33子项,分别精简42.3%、56.6%,均高于省政府精简30%的要求,同时所有行政许可100%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编制并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权力清单事项85项、责任清单事项66项。
  (二) 全力抓房地产调控,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的形势和压力,我们积极应对,定期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预售资金监管。2015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约1704亿元,同比增长19%;商品房销售面积105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商品房销售均价9339元,同比增长0.3%。
  (三) 全力抓城乡统筹,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 。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督促指导儋州市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试点工作;在儋州获批的基础上,琼海、文昌和海口演丰镇等2市1镇成功获批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通过规划引领、技术约束和引导,大力推进特色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全省建成海口市演丰镇等25个特色风情小镇、琼中县什寒村等181个美丽乡村。
  (四) 全力抓民生改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全面推进 。2015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4.03万套,占计划任务的110.8%,基本建成3.43万套。公积金个人提取、贷款同比分别增加9.3亿元、9.98亿元,个贷率达72.23%,有效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压力。农村危房改造开工4.43万户,开工率100.7%;竣工4.41万户,竣工率100.2%,兑现了对广大村民的承诺。
  (五) 全力抓好三项专项治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开展“清洁城镇”、“清洁家园”行动。全省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厂(场)21座,在建1座;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160座,在建15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二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建筑行动。全省拆除违法建筑共8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0%,腾出土地3300亩,既拆出了城市发展空间,也维护了建设秩序。三是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顺利通过住建部质量安全国检、勘察设计国检及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2015年全省有3项建设工程获国家鲁班奖,23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绿岛杯”。
  (六) 全力抓好建筑工程管理,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突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我厅直接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16起,罚款297.75万。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大力推动绿色建筑,万宁石梅山庄等3个项目被评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项目。全省新建绿色建筑项目141个、550万平方米,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7个。
  (七) 全力抓城乡建设,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一是抓好城市综合管廊和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海口市2015年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已全线动工,三亚首条7.7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也已动工;二是抓好特色风貌管控,加强农村特色风貌建设。全省22个试点镇开展农村建房报建试点。琼中、白沙、东方等市县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打造了一批特色示范村庄或农房。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对社会评价意见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同部署、抓长效
  (一)立行立改抓落实。经过梳理,2015年公开评价大会代表针对我厅提出意见建议共有18条,涉及到城乡规划、征地赔偿、保障房质量、城乡环境整治、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行政审批、违法建筑整治、招标投标等多方面工作。厅党组高度重,指导厅纪检组制定了整改落实分工表,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所有整改意见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建章立制抓长效。2015年公开评价大会代表有8条意见建议,分别关于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工作调研、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巡查监管、打击招标暗箱操作等方面,都是我厅需要认真落实并长期坚持的。这是公开评价大会代表和社会大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切实关切,同时也是对我厅的殷切希望。厅党组提出,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等规章制度,积极发挥《海南省总体规划》约束、引领作用,尽快制定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五年建设行动计划》、《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等制度性文件,通过建章立制,促进长效发展。
   三、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抓融合、共促进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大事,坚持逢会必讲、逢事必谈。与17个处室、7个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提出共性化承诺和个性化承诺。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及责任清单,把责任主体延伸落实到每个处室和直属单位。
  (二)落实“三转”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在厅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厅纪检组积极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主动研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制度措施,结合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对各处室(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的自评和考评,加强对住建系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运用“四种形态”,落实监督责任。厅党组班子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咬耳扯袖、提醒帮教成为常态。立足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厅纪检组代厅党组拟订印发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及各类通知,并及时传达省纪委关于全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海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身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养成,管好自己,管好班子,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政表率。
  (四)注重思想建设,突出“抓早抓小”。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参观、培训,制作廉政海报、标语,订阅印发学习读本、手册,将廉政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认真落实各层级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采取约谈、诫勉等方式教育提醒;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和廉政知识考试制度,组织了5次考试,23人参加考试;印发《关于严禁公款吃喝,严守“二十个不准”的通知》,对没有严格自律,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严肃批评,严肃处理;每逢节假日,坚持发送廉政短信,开展明察暗访,营造廉洁守纪过节氛围;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以“马上办”的态度跟踪办理群众反映咨询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
  (五)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内部监督。纪检组和纪检干部带头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做好个人述职述廉,接受党内制度监督和组织监督。在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工作中,加强与干部人事处、信访处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使之积极介入执纪执法活动,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增强内部监督实效。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的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为此,我厅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以优异的作风打造优秀的队伍,以优秀的队伍创造优质的业绩,为打造全国人民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而努力!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