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首期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侧记

11.03.2016  11:37

 

让思想的火花碰撞升华

                          我厅首期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侧记

中国环境报记者孙秀英 见习记者周海燕 海口报道

  气氛活跃,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热烈……这是记者3月10日上午在我厅举办的首期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上的亲身感受。

  记者会上获悉,首期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活动围绕省域“多规合一”与生态保护红线专篇的议题展开讨论。特邀副厅长毛东利和总工程师周学双出席,我厅30多名年轻干部参加。

    副厅长毛东利充分肯定了此次学习交流活动的重要意义。他认为,这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新要求、完成新使命而做出的重要工作安排;通过学术交流,既是认识、评价干部的过程,同时更是培养、发现、全面考察综合性人才的重要途径;希望年轻干部以此为平台,认真学习、共同进步,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刘禹舒介绍了省域“多规合一”与生态保护红线专篇的具体内容,包括:“多规合一”是什么?为什么要“多规合一”?“多规合一”怎么合?“多规合一”解决了什么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海南省政府原则同意通过《海南省总体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专篇等6个附件,标志着海南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

    据介绍,《海南省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经过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资源环境约束性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和空间规划等4大类规划,将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底线和刚性约束,从而最大限度的守住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记者获悉,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牵头单位,我厅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承载力和规划的环境影响专题研究,划定生态保护、基本农田、林地保护等各类资源环境生态红线,要求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布局必须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底线,为《总规》的空间布局奠定环境基础。

    截至目前,海南已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11535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33.5%,其中Ⅰ类红线区占16.1%,Ⅱ类红线区占17.4%。划定近岸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2920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12.3%,其中Ⅰ类红线区占1.5%,Ⅱ类红线区占10.8%。

    会上,来自生态处、总量处、法规处、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与会人员,围绕限制红线区的开发建设、分级分类管理目录制订、《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立法等问题展开探讨,让思想的火花进一步碰撞与升华。

    对于目前的“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总工程师周学双提出,希望把全岛作为一个“城市”进行规划,在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处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指导市县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过程中,要环评前置、提前介入解决市县空间布局不合理问题,尽早消除结构性污染。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术交流活动受益匪浅,将积极探索与创新,努力工作、与时俱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

 

 

社会文明大行动,“女神们”在行动
  根据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妇女姐妹齐参与,环境保护局
邓小刚:将制定最严地方标准管理汽车尾气排放
   “习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四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