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职工可用公积金修缮受损房屋

28.07.2014  00:44

  记者26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台风灾害发生后,该厅及时赶赴一线参与救灾工作,同时千方百计在政策上支持救灾工作,包括支持职工使用公积金尽快修缮台风中受损房屋等。

  据了解,省住建厅千方百计在政策上支持救灾工作。包括将城镇台风受灾损坏房屋纳入棚户区改造统筹考虑;并上报省政府,请示放宽保障房准入条件,允许房屋受损居民购买或租赁保障房;要求各市县特事特办,简化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支持小区尽快修缮台风损毁设施;要求支持房屋被台风受损的职工使用公积金,尽快修缮损坏房屋。

  此外,省住建厅已部署深入市县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检测工作,指导专家和技术人员按照可用、不可用和修补加固后能用三类住房提出指导意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展开大规模排查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