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琼工信〔2018〕16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琼发〔2017〕9号),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5号)要求,认真总结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第七次党代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印发〈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强化意识、提升能力、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权力制约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亲自部署抓落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建设规范和谐高效廉洁机关,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厅将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工信工作全局之中,2017年年初即印发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针对2016年度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我厅逐一对照分析,查找原因,逐项整改。厅主要领导在考评结果出来之后,立即听取情况汇报,要求全厅上下高度重视,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整改工作。为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分管厅领导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调政策法规处的指导协调和办公室的督查督办作用,对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机制。厅属单位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和省节能监察大队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通过整改落实,全厅上下,从厅领导到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都明显增强,业务处室特别是审批办及两个下属执法单位加强了与法规处的沟通联系,就执法流程、案卷规范、规范性文件报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以及一些专业法律问题等进行咨询、探讨、交流。目前,全厅已基本形成了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均交由政策法规处法核的工作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并在不断完善中,全厅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有关论述;围绕如何加强和推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注重抓好全厅干部法律实务知识培训,针对合同管理,举办一期合同审查及风险防范专题法制讲座;围绕规范性文件报备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辅导讲解。此外,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在国家宪法日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全厅干部的法治意识,还切实提高了全厅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了基础。
2.加强全省工信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举办全省工信系统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分别就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案例分析进行讲解辅导,取得很好的效果,学员普遍反映受益匪浅,对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组织全省工信系统44名拟任执法岗位人员参加专业法部分的资格考试,并组织厅机关12名拟任执法岗位人员参加公共法科目考试。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近36人次参加国家工信部举办的无线电监督管理、节能监察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针对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海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宣贯及培训会议两次,全系统56名节能监察人员参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升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也增进了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沟通交流。
3.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省政府门户网站及工信厅的内部、外部网站等宣传媒介,深入宣传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邀请国家立法专家为我省中小企业专题解读《中小企业促进法》,组织工信系统重点项目涉及的规划、环保、电力、节能、及融资等相关政策培训班;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制作电视专题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节能法律法规;举办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通过制作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海南日报等报刊开设专栏、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介,以及采取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全省19个市县开展宣传活动。
(三)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我厅以上一年度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整改工作为契机,查漏补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双随机一公开”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为有效规范行政许可流程,修订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限时办结、行政审批报件跟踪督办、审批报件办理程序等7项审批管理制度。厅属单位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省节能监察大队分别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流程规定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建立行政执法评议方案并开展评议考核。此外,我厅还加强了党内监督、人事任免、科学民主决策、项目资金管理、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截止目前,共制定实施46项厅内规章制度,有效地约束了权力运行,保障依法行政。
(四)强化执法监督指导,保障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由法规处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协议等重要文件进行法核的法定程序;对重大疑难问题,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风险。2017年我厅印发实施的规范性文件3份,协议100多份,均由法规处法核,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2.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我厅始终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约束,努力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按照集体领导和会议决策原则,坚持重大决策事项实行集体研究、会议决定。2017年我厅起草的重大政策措施、规划等,全部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程序。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参加国家工信部执法培训、组织省厅专题培训、举办相关法规规章宣贯会议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省工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对全厅(含下属单位)37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及时申领、换发和收回行政执法证。
4.加强厅内部指导监督。强化了厅政策法规处的指导监督、办公室的督查督办的职责,各处室就有可能涉及法律问题均主动与法规处交流、沟通、咨询,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指导监督机制。
5.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在厅机关网站首页上设立了“投诉举报”专栏,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明确了投诉举报的办理流程,强化了责任追究。
去年,我厅没有具体行政行为被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审判机关撤销的情况,没有出现违法决策或违法执法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没有出现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情况。全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胜诉。
(五)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厅明确政策法规处履行本厅法律顾问机构职责,对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处理诉讼、复议案件,承担规范执法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同时,我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资深律师团队作为我厅常年法律顾问。我厅高度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在涉及重要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改革、重要措施制定、合同风险防范以及审计、司法、执法等方面事项时均注重征求法律顾问团队意见,特别是涉及与管理相对人的纠纷处理,我厅充分利用专业律师的实务经验和法律知识,于法于理于情与相对人进行沟通协调,顺利化解矛盾。去年,法律顾问团队为我厅提供重要法律事务咨询20多次(含审计和司法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3次、审查修改合同100多份、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6次,协调处理与相对人纠纷2次,办理案件1件。可以说,法律顾问团队已成为我厅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智力支撑。
二、2018年工作计划
党的十九大将依法治国上升到新的高度,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意味着法治政府建设将更严格、更规范,我们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新要求。2018年我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尊重法制精神,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善: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信系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对照省委省政府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查漏补缺,完善并抓好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责任等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和合同管理规范。制定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设立专职和兼职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加强监督和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开展一系列对口培训,重点是加强对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厅属单位及市县工信系统的执法能力培训和监督指导,开展案卷评查,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根据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我厅行政执法岗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加强普法宣传,增加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每年年初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结合业务工作,将厅机关及厅属单位的法律学习常态化,继续组织集体学习,推进开展小组学习和个人自学,及时进行交流和总结。每年固定举办至少2次的专题普法讲座,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主题,从不同层面丰富和提升厅属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围绕全年普法宣传主题,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选购有针对性、代表性的法律书籍和普法宣传片在厅内发放和播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开展好系统内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与社会经济密切相关的中小企业、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问题和建议
(一)制定统一的参考标准或规范。当前省委省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要求,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案卷规范、执法公示等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上述制度要求,只有2005年省政府出台的《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省政府令第188号)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程序,其他方面均没有参考标准或规范。有些问题和内容界定不清,不利于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如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边界没有统一界定;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卷宗没有参考标准等等。建议省政府制定的参考标准或相关规范,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当前,政府法制工作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对各部门法制机构法制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挑战,甚至有些是非法律专业,对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和政府法制工作业务不熟悉,难以适应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建议省法制办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供学习交流平台,促进部门间横向交流互动,从而整体提高全省政府机关法治工作水平。
(三)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设立专职法律顾问。虽然我省司法厅早在2005年就已在省直部门设置了公职律师,但实际没有发挥作用,各单位公职律师设置流于形式。建议省司法厅或省法制办牵头,把我省的公职律师组织起来,通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公职律师的行政应诉能力,使之具备与社会律师同样技能和专业水平,同时推动省直部门普遍设立政府专职法律顾问。
特此报告。
附件: 2017年度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