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加强危房监管 鼓励新建房屋等进行白蚁预防

26.06.2014  22:06

  海口网6月26日消息 (记者 王媛)26日,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对《条例》中关于法规的标题和适用范围、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结构改造许可、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防治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修改及补充。

  加强危房监管责任 危旧房集中区域优先改造

  据了解,海口市老城区目前存在数量较多的危险房屋,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房屋安全责任人落实危险房屋治理措施。房屋有以下情形之一且危及公共安全的,由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治理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一)房屋出现局部垮塌的;(二)房屋随时有垮塌危险的。

  《条例》还规定,政府可以对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房屋安全责任人的危险房屋进行置换或者收购后予以治理,体现政府的救助责任。此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危旧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域优先纳入旧城区改造规划。危及公共安全的单栋危险房屋按照下列方式重建、改建或者依法征收:

  (一)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按照保护规划的控制要求优先改建;不予改建的,依法征收;

  (二)属政府列入当年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依法征收;

  (三)属其他区域的,由房屋所有权人依法申请拆迁重建。

  鼓励白蚁预防处理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以及新建住宅区内种植花早树木前,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鼓励住宅房屋装修装饰时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相关链接

龙华区政府回复“农村危房改建中有多少补助”咨询
三亚三年投逾两亿元改造危房 7388户圆安居梦
海南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完成 受益群众达9.17万人
海南五指山一大楼竣工10余年“被危房”惹争议
海口市琼山社区办公告别危房 村级组织逐步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