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30.10.2015  16:08

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职责

我委是主管全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计划,组织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2、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参与拟订药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省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7、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8、负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组织实施目标的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9、组织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10、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11、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国际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12、承办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单位)构成

我委内设18个职能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规划信息处、政策法规处、体改处、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医管处、基卫处、妇幼处、综合监督处、基层指导处、家庭发展处、流管处、科技教育处、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疗保健局。

        二、2  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

附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8)

        三、2  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60683.9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05147.2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842.72万元,为部门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不足。

        3、事业收入350165.0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4528.8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24.6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59802.3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559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9389.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226569.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3.1万元,项目支出667569.2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30823.1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日常公用支出支出40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人员支出26730.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支出。

        2.项目支出68147.9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计生项目活动的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委2  0  1  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9.9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本单位组织出国(境)

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相关工作参与洽谈、技术合作、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2万元。2  0  1  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67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卫生计生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卫生计生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22.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工作发生的接待赞;承担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卫生计生业务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情况

        1.上年结转和结余281.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政府性基金。

        2.本年收入6756万元,为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0万元,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1519.6万元,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计生项目活动的项目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5517.5万元,为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5日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