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17.06.2016  18:01

 

 

 

琼卫办监督发〔2016〕19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卫生计生监督工作

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卫生监督总队:

为推进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同时全面了解我省各市县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的总体情况,我委定于2016年7月上旬开展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基本情况,重点是新修改5条内容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相关奖扶政策的落实情况);各地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等情况;主要做法及效果。

(二)在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和打击“两非”情况。

二、督查方法

主要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主要是查阅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看是否有研究、有部署;对照已经印发的监督检查方案,查看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市县报送的情况进行核实。

(二)打击“两非”工作,主要是了解各市县打击“两非”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5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每个市县一天。

四、人员组成

(一)第一组督查市县: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定安县

(二)第二组督查市县:万宁市、五指山市、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

(三)第三组督查市县:三亚市、东方市、昌江县、乐东县、白沙县

        (四)第四组督查市县:儋州市、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洋浦经济开发区

五、有关要求

(一)被督查单位要提前做好2016年上半年相关数据统计和以市县为单位的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合督查工作开展。

(二)督查组人员要严格要求,轻车简从,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细致做好督查工作。

联系人:胡娟;联系电话:65334570。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委指导处、家庭处、流管处。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