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南海文艺奖” 涵盖文学、电影等文艺类型

21.09.2014  11:55

  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海南省文学艺术界综合性文艺评奖的最高奖——“南海文艺奖”日前设立。“南海文艺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奖范围几乎涵盖所有文艺类型,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文联获悉的。

  据介绍,“南海文艺奖”的评选原则是: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公开、公平、公正,作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旨在奖励我省近年涌现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推动海南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记者了解到,“南海文艺奖”的评奖范围包括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剧(含电视文艺)、广播剧(含广播文艺)、音乐、舞蹈、美术(含设计艺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含魔术)、民间文艺、文艺理论评论等门类的作品。凡户籍归属地为海南省或在海南省工作的中国公民和隶属海南省的文艺生产单位及旅居海南的文艺家创作的海南题材作品,都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评奖。

  据悉,第一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获奖作品及终身成就奖人选已经评出。在评奖时限内,获得经中宣部认可的全国性文艺奖的作品,和我省与中国文联及全国各文艺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获奖文艺作品,经申报并审定后,授予“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荣誉奖”,但不参加本届评奖。对本届获奖作品和个人,以海南省文联和省各文艺家协会名义给予表彰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记者卫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