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做好2015年度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17.02.2016  19:42

琼卫党组〔2016〕5号

     

委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委直属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状况,正确评价领导班子发挥职能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现就做好2015年度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省人民医院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疾控中心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

2015年7月以后新提拔和交流任职的干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个人信息采集表》,提交个人述职报告,不做民主测评。

挂职锻炼时间超过半年的干部,在挂职单位按所挂任职务进行考核;不足半年的,在派出单位按挂任前职务进行考核。

因病、事假累积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干部,不进行考核。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内容

(一)综合工作。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干部人事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双创”工作、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加强班子建设等;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

(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党组织建设情况。

        (三)业务工作。抓业务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等情况。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1月29日—2月16日)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自查自评,认真准备领导班子工作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党委(总支、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总结等材料。

(二)实施考核(2月17日—3月10日)

1、大会述职。被考核单位召开干部大会(参加大会党员人数不低于应到会党员的80%),行政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工作总结,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代表党委(总支、支部)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领导干部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民主测评。会前1天发放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于会上听完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后填写并投入指定票箱。

3、个别谈话。与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个别谈话,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双创”和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4、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根据考核内容,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进行调查核实和评分。

(三)综合分析(3月11日—3月20日)

1、考核组汇总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双创”及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情况,结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情况,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2、凡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的、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被司法机关、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的,其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取消评优资格。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个人取消评优资格。

(四)反馈考核结果(3月底前)

考核组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意见,指出不足和存在问题。被考核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部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核组进驻前,需各单位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1)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2)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3)党委(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含党建);(4)“双创”工作有关材料;(5)安全生产有关材料;(6)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7)个人信息采集表;(8)干部花名册。

3、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年度考核联络工作,并于2月5日前将联络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委组织人事处。

本通知的附件请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曾广宇,65332511、65333171(传真);

                            蒋相林(党建),65321979。

 

附件:1-11

 

中共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