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棵槟榔苗遭“毒手” 该有人管

20.11.2015  17:38

  近日,家住万宁的居民李琼标向南国都市报反映称,他以他儿子和儿媳妇的名义,于2013年与国营东兴农场签署土地承包协议,承包农场两块农用地种植经济作物,但屡遭个别不法分子破坏,3年间,种植的上千棵槟榔苗遭不法分子毁坏。今年8月份,他在自己承包地里开荒,再次遭到不法分子破坏和威胁。报警后,对方竟当着民警的面行凶后逃脱。他希望媒体关注,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尽快将行凶者绳之以法。(相关报道详见本报昨日13版)

  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两块土地承包权,3年来却颗粒无收、杂草丛生,并且所种的千棵槟榔苗惨遭“毒手”。如此恶劣的治安环境和投资环境,让承包农户很“受伤”。人们不禁要问:谁来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

  3年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承包的土地屡被破坏损失惨重,李琼标甚至遭到骚扰和人身威胁。面对不法分子不收敛的嚣张气焰,李琼标选择了报警,但不料不法分子竟在民警的面前对他行凶,随后逃之夭夭。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逞凶者一直未受到惩罚,而如今承包地再次惨遭“毒手”。这到底是逞凶者狡猾难抓,还是警方“心有余而力不足”?相关部门欠公众一个说法。

  众所周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投资环境,是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逞凶者肆无忌惮,执法监管不可缺位。首先,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保障农户权益的重要性。其次,面对农户3年呕心沥血的投资就这样一朝丧尽,应有强烈的责任感,对破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处理,并以雷霆手段,打击违法犯罪。试想,如果在一开始,破坏的违法行为,就受到严厉打击,相关部门严格执法,3年来农户的损失就可以避免。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两字”。因为认真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坏人做坏事不可怕,可怕的是执法部门的责任心不足。只有认真、负起责任心执法,才能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人们才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邢增丰)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