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红十字天使计划”第57期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5〕9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生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基层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保障水平,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海南省红十字会以及我委定于2015年10月在海口市举办“红十字天使计划”第57期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9—23日,共计15天,10月9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
海口丽华大酒店(海口市凤翔东路158号,联系电话:65924383)。
三、参加人员及条件
全省范围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基层医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行医资格;
(二)必须为临床医生;
(三)男女不限,年龄不超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听懂普通话;
(四)优先推荐曾被有关部门表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乡村医生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建的博爱卫生站社区医生;已参加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会乡村医生培训的学员不再推荐。
四、培训内容
(一)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自救互救知识;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管理、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及诊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
(三)爱国主义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观摩考察等。
五、其他事宜
(一)学员报到时需携带1寸免冠照片4张、《学员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身份证、本人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少数民族学员在参加开班仪式、结业典礼等活动,接受媒体采访时,鼓励穿着本民族服装。
(二)本次培训由海南医学院承办并负责考核,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
(三)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费、教材费、授课费和实习考察费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参照普通汽车及火车特快硬座标准予以补助。
(四)请各市县卫生局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培训班推荐报名表加盖市县卫生局公章(附件2)传真至会务组,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传真:66890736 邮箱:[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卫计委科教处联系人:王辉妮(65307052)
海南省红十字会联系人:施扬成(65331817)
海南医学院联系人:王胜(18907578816 )
附件:1. 2015年各市县乡村医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2. 学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3.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乡村医生培训班推荐报名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海南省红十字会,海南医学院。
附件1
2015年各市县乡村医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各市县 | 人数 | 备注 |
海口市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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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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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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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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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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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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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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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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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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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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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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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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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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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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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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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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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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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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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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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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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市县卫生局(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工作单位 | 执业证书类别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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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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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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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执业证书类别为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或乡村医生证书;
2.此表请传真至66890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