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海口标间限价五千元/间·天

25.08.2014  16:53

  拒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将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日前,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为了规范今年“十一”期间海口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保持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决定对该市2014年“十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据了解,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为海口市辖区内旅游饭店客房标准间。政府指导价管理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十一”假期结束政府指导价管理自动解除。政府指导价定价方式以2013年“十一”期间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基价标准。各旅游饭店客房标间最高限价为5000元/间·天(包含各种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个别高端旅游饭店标间房价格确需突破最高限价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执行。

  物价局将加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的监管,并于2014年“十一”期间开展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专项检查。对违反政府指导价管理措施、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海南省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各经营单位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措施期间要恪守价格诚信,合法经营。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记者臧会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