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交易两份公证书涉假 海口一女子被骗30万元

14.07.2014  12:34

      原标题:办理房产交易两份公证书涉假

      海口一女子被“忽悠”30万元

      “对方持两份假的公证书办理房产交易,致使我们损失30万元。”近日,海口市民黄女士向记者反映,希望能追回这笔血汗钱。

      今年4月,唐女士与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位于海口市文明东路27号A栋102室房屋。由于工作繁忙,唐女士将交易事宜委托给黄女士全权处理。

      没等到过 户就汇了30万

      黄女士说,陈先生因为身体原因,而且人在福建,委托了张女士代为办理。张女士手中有两份公证书,一份是陈先生委托其代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书,一份是代为办理该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手续。

      4月21日,买卖双方当事人和受托人一起来到海口市政务中心。张女士在领证窗口出具一份公证书领取了陈先生的房产证。随后,她又在交易受理窗口出具了另一份公证书办理产权转移。黄女士说,她们还支付了3万多元的税费。最后,拿到了海口政务服务中心的受理通知书。

      “我们看到她先取出了房产证,又拿到受理通知书,陈先生又病重急需治疗费,所以第二天我们就汇出了30万元的购房款。”黄女士说,她们认为一切手续都没问题,没等到过户就向陈先生堂弟的账户汇出了巨额房款。

      两份公证书 有伪造嫌疑

      但是,5月份,她们接到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的电话,称公证书存在问题,不能办理过户。

      记者在黄女士提供的公证书上看到,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在公证书上写道:在2014年5月7日正常审核该房产转移过程中,发现公证书(2014)2014闽泉证字第1269号与之前领取房产证时所提供的公证委托书为同一证号,因此有理由怀疑这两份公证书有伪造的嫌疑。

      记者看到,两份公证书虽然公证的不是同一事项,但证号均为2014闽泉证字第1269号,落款均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证处。经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初步查询,福建省泉州市公证处早已更名,而他们也没有出具过这样的公证书。目前,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已发函至福建请求对方确认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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