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百件未成年人案件剖析 近半少年犯来自不和谐家庭

05.05.2015  18:37

      原标题:近半少年犯来自不和谐家庭

      父母离异,16岁女生为交学费盗窃邻居钱财;琼山区检察院剖析百件未成年人案件——

      五四青年节,一场特殊的法治主题活动在海口琼山区三角公园举行。琼山区检察院举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主题活动,面对着台下众多中学生,琼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罗彩云分析该院近两年办理的100名未成年案件调查报告,句句震撼学生心灵。在这个节日,向人们敲响警钟。

      典型案例

      父母离异她在家庭中迷失

      16岁女生为交学费盗窃邻居钱财

      数据:失和型家庭孩子犯罪占了41.5%

      琼山区16岁的女学生李某,6岁时父母离异,李与其母一起生活。后李母再婚,又生一男孩。为此,李经常遭到继父的冷眼。李去找其亲生父亲,同样遭到继母的无端挑剔。她从此失去双亲的照顾,心理上失去了平衡,产生了对社会对他人的不信任感,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理。

      有一次,学校要她交120元学费,李不知找谁去要,也不知谁能给她这笔钱。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她见邻居家门未锁,便溜进屋内,将人家放在冰柜上的手包偷走,窃得人民币6500余元,后被查获。其生父得知这一情况后,流着眼泪说:“是我们当父母的害了孩子。”

      罗彩云表示,如果李某从小生活在完整和谐的家庭中,在父母的关爱、照料和精心教育下成长,也许她不会去偷窃,走上犯罪的道路。在被调查的100名未成年犯中,父母离异的占29%,继亲家庭的占7%,合计36%。

      据统计,2013年,琼山区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来自单亲家庭的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0%,来自继亲家庭的占少年犯总数的6.3%,来自婚姻动荡家庭的占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25.2%,三者相加为41.5%。

      放任孩子任性

      家庭优越的他染上毒品

      数据:83%家长不了解孩子思想变化

      罗彩云讲述,现在我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有的孩子不仅被父母宠爱,而且受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骄宠。在家庭教育方式中,此类家庭在未成年犯罪中占相当的比例。

      以琼山法院办理的一名未成年犯为例,小生(化名)家庭条件非常优越,父母对他十分溺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使他从小养成了任性、自私、蛮横的个性。后来渐渐染上了毒品的恶习,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向其他未成年人强要财物。有一次,两个少年骑电动车碰到了他们开的车,他们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为由,将那两个孩子拘禁起来,并殴打对方,最后被法院判了刑。这个案例足以说明,家庭的溺爱、一味地骄宠,在孩子心灵深处播下的是自私、任性的种子,使其形成了不良个性——造成违法犯罪的潜在诱因。

      据了解,在被调查的100名未成年犯中,虽有83%的少年与父母共同生活,但父母对他们思想上的变化并不十分了解,有的未成年人犯了罪,其家长竟认为自己的孩子没问题,甚至怀疑警方抓错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