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权管人控钱 防控廉政风险

25.07.2014  11:29
省政务中心内设电子监察平台。海南日报记者 宋国强 摄

廉政话题

  “牢牢把握‘制权、管人、控钱’三个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努力 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在省纪委六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了部署,吹响了我省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号角。

  ■  海南日报记者  张谯星  实习生  周欣

  为降低廉政风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2013年2月以来,我省在全省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农垦系统等8个重点板块,以及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海域使用等16个重点领域全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防控工作规范化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指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编制管理机构和政府法制部门重点对各部门各单位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基础工作规范有序,省纪委监察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的督促指导:邀请中纪委预防腐败室有关领导就如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培训辅导,并会同省法制办、省编办对省直有关单位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评估,指导规范省直单位权力梳理和流程图的绘制,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各单位针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标注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描述风险表象,制定防控措施。

  权力运行公开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有效办法。近年来,我省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实践。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我省探索对省直各单位行政职权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实施动态管理,要求未编入目录的行政职权(涉密事项除外)不得实施,应编入职权目录而未编入及怠于行使职权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同时,积极推进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在省政府网站开设行政职权公开专栏,将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的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和各项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专栏同时具备网上受理、办事情况统计、办结情况统计分析和办件进度查询等多项功能,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拓宽权力运行监督渠道。

  防控措施信息化

  加强科技防控,把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是我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将业务流程“锁进”信息系统,利用系统“铁面无私、操作留痕”的特点,对流程进行硬控制,对权力进行硬约束。为加快推进省直各单位主要业务的信息化进程,实现数据共享,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工信厅、省政府办公厅部署构建全省统一、多级联动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我省统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已正式启动,省级政务事项将逐步实现网上申报,政务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全流程审批。

  在推行电子政务的基础上,我省还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起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将传统“人盯人”监督,改为“电脑盯人”、“制度盯人”,有效提高行政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电子监察平台以协议共享信息的方式,从省政府各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信息进行自动预警,实现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和运行结果的实时监督。

  防控成果制度化

  省纪委监察厅从强化制度预防的角度入手,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制度廉洁性评估办法》和《海南省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办法》。前者要求对制定和实施中的法规制度,从强化监督制约、防止利益冲突、保证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制度设计中的漏洞和缺陷;后者将案件剖析工作与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查办案件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省委副书记李宪生表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抓真管、真想真干。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直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履行执纪问责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

  (海南日报海口7月24日讯)

  廉政动态

  构建“三位一体”智能监察体系

  省级电子监察平台上线运行

  本报海口7月24日讯  (记者张谯星  实习生周欣)记者今天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我省电子监察平台日前顺利上线测试运行。该平台具备的风险自动预警、纠错惩戒和潜在风险识别功能,将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中发挥重大效用。

  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基于我省信息化建设和权力运行实际,形成了“一个平台、两级监督、三级纠错”的模式(简称“123智能监察”)。

  目前,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已实现与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舆情投诉3个领域,以及财政、国土、工商、地税4个单位的数据互通共享,可对上述单位18类700多个监察点进行实时监控和自动预警。

  廉政观点

  以“治未病”的方式防控廉政风险

  ■  嘉轩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为预防和减少这种可能性,近年来我省根据中央要求和部署,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上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预防关口前移、排查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编制“职权目录”、利用信息技术监督权力运行、制度化巩固防控成果……

  实践证明,这一整套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不仅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让干部知道“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更在“全面防控”的同时,加强了“重点防控”,以长效机制促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常态化。

  “上医治未病,下医治已病”。最好的医生是防病于未起,治病于未发。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要像高明的医生那样,禁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

  惩治是手段,预防是目的。只有将“未病先防、已病防变、已变防渐”的思想落实于廉政风险防控的全过程,只有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主动预防和超前防范,才能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才能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的轨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