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制:一场涉及“饭碗”的“最难”司法改革(图)

22.09.2015  14:06

  作为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今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下,海南省对法院、检察院进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这轮改革目的是改掉以往司法部门地方化、行政化的顽疾。

  其中,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的员额制改革,因其对司法人员的利益格局重新“洗牌”,被法学界称为“最难改革”。

  半年多来,在其他试点省市无先例可循下,海南省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进行过渡期法官、检察官员额选任,率先在全国完成选任工作,遴选出了全省首批1116名法官和796名检察官。

  “能成为海南检察官中的一员,我感到非常幸运,今后,我会勇敢面对随之而来的压力和责任。”今年28岁的杨翘名来自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在得知自己通过选任后对记者说道。

  在本轮员额制改革中,杨翘名凭借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出色的综合素质,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过五关斩六将”,成为秀英区检察院最年轻的入选者。如果按照改革以前的惯例,她要成为检察官至少还需奋斗四五年。

  “今后检察官对案件要终身负责,工作起来必须更有责任心。”成为一名入额检察官,大大增强了杨翘名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

  这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已经被“啃下”,海南的成功经验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一条可借鉴、意义重大的路子,目前,已经吸引了全国多个试点省份前来“取经”。

  那么,员额制改革到底难在哪,会给海南省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带来怎样的变化?

  “最艰难”的

  改革难在哪

  通过竞争让“能者上、庸者下”,触动利益格局的改革最艰难

  7月18日,经过严格的评审表决,海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正式向外界公布我省首批进入员额的1116名法官、796名检察官人选。

  “选任工作完成全部的程序,也标志着海南省司法改革已经渡过了最艰难的阶段。”看着一沓厚厚的材料,省高院院长董治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他眼中,员额制改革就是此轮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最难啃的骨头”。

  那么,到底何为员额制改革?记者了解到,员额制就是指法院、检察院现有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辅助办案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具体而言,以法院为例,由于历史原因,法院用人不管人。尽管法官法实施后做法官要有司法资格、公务员资格两个“资格”,但取得法官资格的老法官很多是经过内部“业大”的相当于大专“学历”的考试进入法官队伍的,有“双资格”的年轻法官则实践经验、群众工作能力不足,这导致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所以,实行员额制的核心就是在法院遴选出那些理论功底深厚、审案经验丰富的精英法官,由他们作为主审法官组建审判团队,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对案件独立审判,他们审案不再要院、庭长审批,对案件质量和审案效率负全责。”董治良说。

  “员额制改革对法官来说,会触动他们的利益格局,所以改革起来是最难的。”董治良举例说,在法院中,很多老法官工作了几十年,经过选任程序,相当于重新来一次“大考”。

  “回想刚开始那段时间,真的太难了。”董治良透露,去年海南司改还在酝酿时,法院干警的思想已经出现了波动。“我到海南7年来,第一次出现年底双休日、晚上连续加班赶结案子的情况。

  董治良表示,海南省管县市,辖区小,加之法院工作的业务要求实际,如果先试点再全面推开,对法官的情绪影响会持久扩大,影响全年审判任务完成。而法院受理的案件是有审限严格规定的,超限即为违法审判。基于此种考虑,海南高院党组决定,司法改革不再试点,全面铺开。

  然而,当时面临的情况是:司法体制改革是个新事物,其他试点省市都尚无先例可循。到底如何选任?经过反复商榷,我省法院、检察院的答案是:在同一平台上,通过考试加考核的方式,优中选优。今年1月,在不选择单位试点的情况下,我省法院、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启动法官、检察官选任工作。

[1]  [2]   [3]   [4]   [5]   [下一页]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