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品牌”抹黑

03.11.2014  20:32

  看了海口网的《 裤子穿几次就开裆拔丝 海口群豪服装专卖涉嫌无证经营 》的报道,本人不免心生感慨:谁给了这家群豪专卖店卖有质量问题的裤子仍理直气壮拒不赔偿的权利?尚且还不知这家专卖店有没有营业执照。

  群豪的品牌从1991年注册至今,走过了几十年,曾被评为过“中国质量放心企业(品牌)”,“消费者最信赖的中国质量500强”;2011年度“重质量·守信用单位”称号等等。重质量?守信用?却公然摆着存在质量的裤子卖给消费者,而这家专卖店的负责人看似很“负责”:送厂家检测,提出换裤子。但是一颗老鼠屎搅坏整锅粥,998元买来的品牌就是因为裤子质量问题就只能换裤子、上衣不换这么简单,还是群豪也是跟眼前有的电视台播出的某某东西不贵,只要XX8元这样忽悠消费者?就跟一碗面一样,里面有蟑螂,服务员把蟑螂取出来了,叫消费者继续吃,没事的,吃了死不了人?

  消费者为什么要来你店里买这衣服,而不是去地摊买便宜的衣服,无非就冲着“群豪”这个品牌,就冲着“重质量、守信用”的荣誉才来买的。998元贵不贵是另一回事,但你们的作法损害了一个消费者的尊严。要记者曝光拍照?要工商部门来查处,你们都要一错在错,继续对抗着。消费者在怎么提出苛刻的赔偿要求,都没有你们产品质量出问题重要吧!老纠结在自己吃亏还是不吃亏之间,就是不对消费者负责。

  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经营之道就是要重质量、守信用,才能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与其跟消费者较劲,还不如知错就改,拿出诚意来跟消费者道歉。相信消费者不会拿你们这套质量有问题的裤子大做文章、刁难你们。积极的站出来面对问题,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亡羊补牢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