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男子提前还款欠下10多元利息 被扣4000保证金

13.07.2014  12:07

      原标题:欠下10多元利息被扣4000保证金

      7日,万宁市北大镇东兴墟的廖康胜向本报反映称,2011年8月1日,他从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兴信用社(以下简称“东兴信用社”)贷款15万元种植黄桐,此后每个月21日他都会按时去归还本金和利息,但2012年7月19日,他提前2天去归还了本金和利息,到了21日结算,结果他欠了利息,也因为这一次不良记录,他的近一半的贷款保证金被扣除。

      廖康胜说,2012年7月19日,他提前归还本金5000元,归还利息831.6元,当时发现银行卡里还有余额67元,7月21日,银行结算时又从他的卡里扣除利息,结果他反欠利息10多元,他也因此留下了不良还款记录。因为信用社没有短信提醒,他于7月25日才得知还欠了利息,于是就去补缴,但工作人员称其出现不良还款记录,贷款保证金将会被扣。

      2013年8月24日,廖康胜归还了所有本金和利息,当时的累收保证金为8915.4元,但是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能退4800元给他,而剩余的保证金将被扣除。廖康胜从该工作人员处得知,出现不良记录前后的保证金都被一起扣了。为此,他觉得不解,他是2012年7月出现不良记录,为何前面正常的还款还息的部分也要扣除保证金?

      对此,东兴信用社李主任称,廖康胜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这个客户的信用度较好,他于2012年7月所欠的额度也较小,后来也将他的情况反映给了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部。李主任表示,他将仔细核对廖康胜的还款明细表和贷款合同,再次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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