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会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 利于环保

19.09.2015  00:51

      原标题:全省将会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利于环保

      9月18日,海南省商务厅获悉,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战略,不断巩固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海南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部署,海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

      一、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3)和《车用柴油》(GB19147-2013)中满足第五阶段排放要求的车用汽油和柴油。普通柴油按国家标准《普通柴油》(GB252-2015)的要求执行。

      二、全省辖区陆地上自2015年9月20日零时起开始启用,逐步实施,2015年9月20日至2015年10月19日为过渡运行阶段,2015年10月20日零时起全面供应、销售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

      三、全省辖区海上用油市场从2017年12月1日零时起,逐步供应、销售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以下简称国Ⅴ标准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供应、销售国Ⅴ标准普通柴油。

      四、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在2015年10月19日前及时完成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换工作,将立式招牌、加油机、发油台、价格牌、灯箱、油罐区、购物发票和提货单等有关油品标号内容中加注“Ⅴ”字样。

      五、海南省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与普通柴油依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价格执行。

      六、自正式推广使用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的汽油和柴油质量必须符合国Ⅴ标准的规定要求。

      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建立油品质量管理和进、销、存台账,妥善保管提货单、进货单、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的质量记录和凭证。

      八、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的专项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与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的主要区别:

      一、硫含量: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到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硫含量由≤50mg/kg调整为≤10mg/kg。二、油品标号:国Ⅳ标准车用汽油升级到国Ⅴ标准车用汽油,研究法辛烷值由93和97分别降为92和95,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标号分别为92号和95号。国Ⅴ标准车用柴油标号仍是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