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创伤后应激障碍研究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31.05.2016  07:37

 

 

琼继教办函〔2016〕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5月中旬在临高县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创伤后应激障碍研究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6-03-09-264(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5月17日14:00-18:00在海南省临高县人民医院报到,5月18-19日在医院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郭敏研究员、蒋湘玲研究员、何远学主任医师、医疗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苗博等。

五、培训内容

(一)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新进展;

(二)创伤后应激障碍研究新进展;

(三)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就医感受;

(四)以案说法,医疗纠纷案例实录;

(五)心理学视角下的医患关系;

(六)创伤后应激障碍治疗新进展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4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

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计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15日前将《“创伤后应激障碍研究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临高县人民医院方灵灵,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898-28355116;1510361401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创伤后应激障碍研究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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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创伤后应激障碍研究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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