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划蓝线禁止六类行为保护城市水系

17.12.2014  21:02

  海口网12月17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黎光 实习生王洁敏)海口市现状河流水系人为侵占严重,还存在较大的问题,湖泊、河道、滨水景观萎缩。近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蓝线规划》,加强对海口水系及相关设施的保护。

  该规划将蓝线划定对象分为河道、水库、湖泊、湿地、输水渠道及原水管道6大类,涉及南渡江干流及支流水系、长流组团水系、中心城区组团水系、江东组团水系和东寨港水系的主要河流。其中主城区(中心城区组团、长流组团、江东组团)的河流原则上都要划定蓝线,其他乡镇河流只对干流进行蓝线划定。

  蓝线范围内禁止六类行为:

  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采砂、取土;

  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堆放、倾倒、掩埋或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

  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