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分阶段完成全省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17.03.2015  20:27

      原标题:海南省将分阶段完成全省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从今年至2015年,海南省将按照“试点先行,经验推广,先城镇,后乡村”的原则,分阶段完成全省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这是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近年来,随着海南省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道路、桥梁、居民区、景区建设日新月异,新生的地名数量骤增。许多地区地名标志设置的滞后和混乱,已经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不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为加快海南省地名标志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于去年12月正式出台了《海南省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海南省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将分3个阶段进行:一、试点阶段:2013年,在海口、三亚两市选择1—2个街区进行试点,探索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经验;二、推广阶段:从2014年1月—2014年6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县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三、农村地名标志设置阶段:从2014年7月—2015年12月,在完成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全面完成海南省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任务。

      省民政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长期以来,由于观念和认识上的误区,海南省不少地区对地名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经费保障明显不足,在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和服务上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记者 徐珊珊 通讯员 黄宏溪 付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