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应是解决垃圾处理的出路

14.06.2014  19:22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加速,垃圾围城已经不再是危言耸听。11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亲自当导游,带领广州各媒体主要负责人参观番禺火烧岗填埋场和李坑焚烧厂二期。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则介绍,政府拟把7月10日后的每个周六定为李坑焚烧厂开放日,每次能迎接200位普通市民参观。

  垃圾处理一直是个老大难话题,因为人们印象中垃圾很脏,不管咋处理都可能造成污染。这种预设在当下垃圾收集、处理的方式中似乎能够得到很多人响应。于是,不管垃圾处理厂选址在哪儿,都会招致反对声一片——哪怕,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都“义愤填膺”。垃圾与日俱增,总得“处理”吧。这不让建,那也不让建,政府也很为难,总不能凭空变没了吧。但我觉得,变没或许很难,但变废为宝并不难,与其埋怨公众,不如从头做起,把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曾是口号,却被演绎成笑话。喊了很多年,也试了很多年。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人民日报》调查发现,14年过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对此,媒体归纳为三点:民众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普及,对环境和自身权益长远有益缺乏真正认知,废品回收产业链不够配套完善。垃圾分类,并非啥新鲜事物,一干“高大上”口中“捡破烂儿的”“收破烂儿的”等早就身体力行了。真正需要“从我做起”的,恰恰是那些“高大上”。哪怕最“米其林”的餐厅,你也会看到厨余垃圾与饮料瓶子、碳烤锡纸等“混成一排”。

  以咱“屌丝”常逛的早、夜市为例,表面上看花团锦簇,等收摊后你再瞅,一地狼藉。夏天到了,任何一个烧烤摊都是摆在签子与油渍之上的,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异味。反观台湾,很多早、夜市都是不收管理费的,只是提供一个场所,但从业人员都会收拾起自己的“垃圾”认真分类。不然,这里再也不会有位置。垃圾处理靠说教,费力且不讨好。只有动之以法、晓之以利,或许才能在若干年后使民众养成,而不是跟“限塑令”那样,“试行”N年,该咋咋的。

  垃圾分类,功在千秋。相关部门切不可以“买卖”视之——卖多少垃圾袋、收多少管理费……笔者以为,政府部门可以联合民间组织,让民众了解垃圾分类的详细处理方法。而对下一代的教育,更是要深入到各个学校,让“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然后,垃圾处理需更多激励手段,对于垃圾处理的积极性发动,是否可以采取垃圾分类处理较好的家庭,享受一定程度的垃圾处理费减免?而没有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的家庭,则要足额收取拉加处理费。

  简单粗暴的“垃圾焚烧”当然会引起公众不满,但大家一起完成“垃圾分类”,或许“垃圾焚烧”就会有另一种出路。不独如此,地沟油治理是这样,泔水猪治理也是这样。只要用对了地方,没有什么必然是“垃圾”。市长当导游,只能解惑一时。如果市长多晒晒自己如何“垃圾分类”的,想必善莫大焉。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不是笑话。有时间当“键盘侠”“暴走族”去反对身边的“垃圾焚烧”,不如身体力行垃圾分类,真正减少身边的垃圾。(孙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