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动刀?海南儋州一男子持刀杀人被判无期

31.08.2016  00:36

  海口网8月30日消息 (记者刘杰 通讯员罗凤灵)海南儋州一男子王某与酒友吴某一起喝酒时,因其用手推了吴某头部,两人因此发生争吵,王某道歉后吴某仍不依不饶,王某一气之下持刀杀害吴某。8月30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二中院)获悉,王某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亲属丧葬费、交通费共26294.5元。

  2015年11月11日12时许,王某和吴某等人在儋州市某农场快餐店喝酒时,王某用手推了吴某头部,吴某就认为是王某打他,两人因此发生争吵。王某道歉后,吴某仍不解气让其下跪道歉,王某不肯,吴某欲冲上去打他,王某一气之下拿菜刀欲砍吴某,被他人劝阻后王某回到自己家里。当日13时许,吴某到王某家门前吵闹并要求道歉,王某拿了一把水果刀从自家厨房冲出来,不顾现场多人阻拦,持刀刺中吴某身体三刀随即逃离现场,吴某当场死亡。当日21时许,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王某因琐事与吴某发生争吵被人劝开回家后,在吴某来到其家门口争吵时不能冷静处理问题,不顾多人阻拦持水果刀多次捅刺吴某身体重要部位,致吴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04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鉴于其有犯罪前科,在量刑时应予考虑。因王某的犯罪行为致死者亲属遭受经济损失,王某应当给予赔偿,海南二中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