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租车燃料附加费暂无正式发票 市民可拒付

09.01.2015  17:05

  “出租车一元燃料附加费的发票我们正在和税务部门协商中,在发票投入使用前,乘客有权拒绝支付。”针对有市民反映出租车征收1元附加费没有提供发票一事,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

  此前,海口市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市民所提出的众多问题回应,表示为了结合海口的实际情况,弥补出租汽车经营因天然气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增加,疏导理顺价格矛盾,保障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从今年元旦开始,海口出租车每车次征收1元的燃料附加费。

  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乘坐出租车时被要求支付一元的燃料附加费,可索要发票时司机却以暂时没有发票为由拒绝提供。

  记者随后乘坐出租车证实了没有发票的说法。一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告诉记者,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求收费却没有发票给他们。

  8日上午,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公交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准备了两套方案:一是准备采用一元钱的定额服务发票,另一种方法是将这一元钱直接加入计价器当中。具体选用哪种方案,他们正在积极和税务部门研究,所以暂时还没有票可以开,等到方案确定后会有通知。

  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已经下文给各个出租车企业,要求在正式发票投入使用前暂时不要收取燃料附加费,如果乘客碰到出租车司机没有发票的,可以有权拒绝多付这一元钱的燃料附加费。(记者 蔡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