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电动车火灾频发“人祸”不可容

31.05.2016  21:14

  5月29日凌晨0点50分,海口秀英大道书场村胜宏出租屋突发火灾事故,事故造成64人就医,其中4名患者为重症。经查,现场是出租屋一楼电动车停车处的电动车引发火灾。据统计,此次火灾一共造成43辆电动车完全烧毁。因过失引起火灾,胜宏出租屋两名承包经营者已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 

  不可否认,这起火灾中不乏有感动人心的一幕,人们在火场中互相帮忙,用衣服被子结绳逃生。对于大难面前这种“抱团”互助行为,我们应该给予点赞。然而,有果必有因。一场不期而至的火灾,“”在哪里?据秀英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曾对胜宏出租屋进行过消防检查,并排查出防火分隔不到位等多处消防安全隐患,当时,派出所方面还专门下达过整改通知书。“但经营者并没有整改到位,之后便发生了这起火灾,可以说存在明显过失。”由此可见,火灾说是天灾,但归根到底,其因果还是人祸。

  据报道,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电动车火灾10余起。事实上,这些火灾的背后藏有人的“罪恶”。例如,电动车长时间充电过热、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私拉乱接电线、人为擅自拆改电动车内部装置等。以这起火灾为例,如果相关方面能以强烈的责任心守住火灾“红线”,少一些疏忽大意,悲剧就不会发生。况且该出租屋居住着100余人,地球人都知道,这种情况一旦起火造成的后果将可想而知。遗憾的是,房屋经营者只顾着收钱,放松了对房屋的监管以及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再加上一些租户安全意识淡薄,酿成这起悲剧。万幸的是,这起火灾没造成人员死亡,对此我们不应沾沾自喜,而应牢记教训,绷紧安全弦,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护航。另外,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对消防隐患进行检查,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业主,要加以严惩,同时消防整改也要杀“回头枪”。

  物损有价,人命无价。面对出租屋火灾频发,既要从“”的因素上反省,也要对其“零宽容”。毕竟“人祸”之害甚于天灾。(邢增丰)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