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计局出台方案启动乡镇统计改革试点工作

19.05.2014  21:07

近日,海南省统计局向全省统计系统印发了《澄迈县乡镇(农场、园区)统计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启动乡镇(农场、园区)统计改革试点工作。

方案》确定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加强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和基层统计管理,充实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力量,明确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工作职责,理顺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关系,健全乡镇(农场、园区)第一、二、三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落实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充分发挥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在乡镇(农场、园区)社会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为:一是充实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力量。按照《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乡镇(农场、园区)统计岗位,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二是理顺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管理关系;三是改善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四是落实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工作经费;五是明确乡镇(农场、园区)基层统计工作职责;六是建立健全乡镇(农场、园区)经济社会统计指标体系;七是建立健全乡镇(农场、园区)统计工作制度及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统计局成立乡镇(农场、园区)统计改革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澄迈县实施乡镇(农场、园区)统计改革试点工作。省统计局局长符国瑄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澄迈县统计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和澄迈县统计局业务骨干组成。省统计局还明确了各处室、中心和澄迈县统计局的工作职责。

试点工作时间安排为: 2014年为乡镇(农场、园区)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阶段,2015年将召开乡镇(农场、园区)统计改革试点现场会议,总结、推广试点经验。